桃園縣立大崙國民中學一百學年度全校越野賽跑競賽辦法(附件一)101.04.02

桃園縣立大崙國民中學一百學年度全校越野賽跑競賽辦法(附件一)101.04.02
一、宗    旨:推展學校運動風氣,養成運動習慣,鍛鍊強健體魄,提升適應日常生活體適能力。
二、日    期:一百零一年四月十一日(星期三)。
三、競賽時間:集合後下午二點出發。
四、競賽路線:如附件二。
五、參加辦法:1.全校學生一律參加。
2.如身體健康情形不適合參加者,需先向導師報告後並取得【健康中心校護】証明,登
記後送體育組備查者,可不參加。(當天身體不適者一樣需經護士阿姨證明之後分配
至機動組協助或醫護組休息)
六、工作分配:(如附件三)
1、請全校教職員工及老師協助所有裁判及各項服務工作等事項,若有疑問請聯絡體育組更正(參閱附件三)。
    2、由不適合參加者安排服務工作,由體育組編組編排,表現優良者予以嘉獎部分。
七、競賽組別:七男、七女、八男、八女、九男、九女共6組。
八、競賽距離:約六公里。
九、競賽錦標:
1、個人錦標:各年級男、女生各取前十名頒給獎狀乙張;另,各組前三十名予以敘獎。
2、團體錦標:分七、八、九年級(男生加上女生)共三組,每組取前三名頒優勝獎狀及獎品。(以每班男、女生有貼名次卡前五名成績加總,不滿五人不予計算之)。
十、比賽注意事項:
 1、比賽出發順序,由(九、八、七年級女生,每間隔三分鐘)先出發;其次男生 (次序和女生組相同)。
2、參加比賽選手務必依規定的路線(裁判老師指導)進行,如發現有違反規定路線者,取消比賽資格,
    並依校規處理。
 3、選手跑至(中間點),需由裁判於手背上【蓋印戳】為證,回終點時確認完成比賽,始得發給成績名
次卡。
4、抵終點取得成績名次卡後,需填寫上班級、座號、姓名,再將卡片拿至紅背心服務同學至各年級總
紀錄板自行張貼上,以便團體總成績之核算。
5、體育組於賽後將提供各年級男、女生前三十名名單給各體育任課教師,以供教師參考,於期末斟酌
加分用。
6、比賽槍響後應於六十分鐘內完成,超過者不計成績,競賽途中若發現自己體力不支時,請用慢走來
完成競賽千萬不可勉強。
7、本次比賽不設水站,由各班同學自行攜帶水及毛巾,於出發前及回程進校門檢查。
8、參加比賽的學生,不得無故棄權,否則以校規處理。
9、如遇天雨,賽程一律往後順延(隔天舉行)。
10、返回終點時需按路線(附件二)到各組位置報到,否則一律不記分,並不得提出抗議。
11、教職員運動飲料及團體錦標獎品由校內體育競賽活動預算支出。
十一、會議於四月五日上午,於本校圖書室開相關會議,請全體相關人員準時出席。
十二、本辦法經  校長核可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